组织章程

第一条:名称与宗旨
本会是由台湾区各大旅行业一群高阶决策者组成,为增进友谊、扩大公共关系,鼓励旅行业界,内部讯息交流,提升旅游业人员之风尚,并博学它行资讯为宗旨而成立,会名订为【群英联谊会】,英文名称为【ELITE CLUB】。

第二条:参加精神与权利义务
本会会员以参加为荣,欢欣联谊、增广见闻为精神。
会员具有广泛收集各界资料,推介各界友人互相交流之权利与义务。

第三条:会员之资格
一、凡在旅行业界具有十年以上经历,并担任决策或经营者,均得参加本会。
二、凡曾参加本会之会员,因个人生涯规划转任它行或退休,仍得为本会之【永续会员】。
三、本会为使会务运作顺畅,会员以八十人为上限。

第四条:入会之程序
各会员推荐新会员时,请事先向会员组召集人报备,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附议,即邀请其加入成为会员。

第五条:会务之编制组织
为处理本会组成所衍生之事务,本会编制组织如下:设立会长一人、秘书长一人、财务组召集人、活动组召集人、会员组召集人、风纪组召集人、公关组召集人各正、副两名组织委员会处理会务。

第六条:干部之任期及职责
一、会长由全体会员推选,其干部由会长委任之,会长任期一届一年,不得连任之。
二、会长之职责为主持例会、综理本会相关会务事宜。
三、秘书长之职责为协助会长处理及推动本会相关会务活动事宜。
四、财务组召集人之职责为负责本会之财务收支及相关会务事宜。
五、活动组召集人之职责为负责本会之活动安排及相关活动事宜。
六、会员组召集人之职责为负责本会之会员之招募、入会申请及相关事宜。
七、风纪组召集人之职责为负责维护本会会员之出席、纪律及相关事宜。
八、公关组召集人之职责为负责本会之公关、宣传、联系媒体及相关事宜。
九、各干部若因故缺席,得委请由副召集人代理处理本会会务相关事宜。

第七条:会费与经费
一、会员入会费新台币3,000元整,年费新台币12,000元整。
二、如有特别开支,经会长核准支付之,经费不敷时由全体会员平均分担之。
三、入会费、年费、各项罚金及捐款均纳入为本会经费,缴入费用概不退还。
四、会员每次参加例会时之餐费由本会经费支出。

第八条:出席
一、全年度无缺席者,于会长年度交接时颁发全勤奖以资鼓励。
二、每月例会日期由活动组于适时公布之,如有异动时亦应即时通知之。
三、预定出席例会人数若不及会员人数二分之一以上,该次例会则择期顺延之。
四、对会务有建议事项者,请于例会中临时动议提出,经附议交由会员讨论处理之。
五、会员应尽量亲自出席例会不得由他人代理之。
六、每年度十月份会员例会时,并应推选下届会长人选及处理章程相关各项事宜。
七、例会中如需发言,请举手并统一使用国语。 (演讲来宾不受限)
八、每月例会之司仪由会员轮流担任,由本月司仪指派会员担任下一个月司仪。

第九条:贵宾之邀请
一、 每月例会时由活动组负责邀请贵宾做专题演讲以增广见闻。
二、出席专题演讲之贵宾由本会招待餐费外,并斟酌赠送若干车马费、纪念品或礼品。
三、会员若邀请朋友参加例会,应由该会员主动为每位朋友缴交新台币1,200元整之餐费。
四、每月例会不限受邀请友人之人数,谨请在例会前通知活动组召集人,以便适当之安排。

第十条:章程条款
本章程条款若有未尽事宜,得于会员例会时经多数决议通过后,增修订定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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